?。?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一號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第四十四條 基金合同應當約定基金的運作方式。
第四十五條 基金的運作方式可以采用封閉式、開放式或者其他方式。
采用封閉式運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簡稱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額總額在基金合同期限內固定不變,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得申請贖回的基金;采用開放式運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簡稱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額總額不固定,基金份額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場所申購或者贖回的基金。
采用其他運作方式的基金的基金份額發售、交易、申購、贖回的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另行規定。
第四十六條 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窒砘鹭敭a收益;
?。ǘ﹨⑴c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財產;
?。ㄈ┮婪ㄞD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ㄋ模┌凑找幎ㄒ笳匍_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ㄎ澹鸱蓊~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ㄆ撸┗鸷贤s定的其他權利。
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非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有權查閱基金的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四十七條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Q定基金擴募或者延長基金合同期限;
?。ǘQ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內容或者提前終止基金合同;
?。ㄈQ定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ㄋ模Q定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
?。ㄎ澹┗鸷贤s定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八條 按照基金合同約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以設立日常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偌鸱蓊~持有人大會;
?。ǘ┨嵴埜鼡Q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ㄈ┍O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動;
?。ㄋ模┨嵴堈{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
?。ㄎ澹┗鸷贤s定的其他職權。
前款規定的日常機構,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選舉產生的人員組成;其議事規則,由基金合同約定。
第四十九條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及其日常機構不得直接參與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資管理活動?!?/p>